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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沈水街道高效环保炉具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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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苏家屯区沈水街道高效环保炉具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沈水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苏家屯区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0: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199.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迪扬
项目联系电话024-81176709
采购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沈水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67856597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恒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万柳塘路109-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176709
附件:
附件1苏家屯区沈水街道高效环保炉具采购(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苏家屯区沈水街道高效环保炉具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29 至 2021-11-04
撰写单位: 沈阳恒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家屯区沈水街道高效环保炉具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沈水街道高效环保炉具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1-00386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沈水街道高效环保炉具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92,000.00
最高限价(元):1,99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且全部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促进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采购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采购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采购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沈水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号
联系方式: 024-67856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恒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万柳塘路109-1号
联系方式: 024-81176709
邮箱地址: 1838606989@qq.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恒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221110182600079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迪扬
电  话: 024-8117670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