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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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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警械设备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行政区域呼和浩特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6: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鹏欣金游城A座60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30
开标地点晨枫酒店五楼大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586号)
预算金额¥9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9847348752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警官 0471-2242858
代理机构名称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鹏欣金游城A座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19847348752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鹏欣金游城A座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RZNMG-2021-HW-11-0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装备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执法记录仪

1、尺寸: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90mm×65mm×32mm(长X宽X高),设备重量≤190g。

*2、视场角: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均应≥100°。

*3、照片分辨力: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照片分辨力均应≥1000线。

*4、电池工作时间:采用内置电池供电,在1080P状态下,连续摄录时间应≥9小时。

5、照片像素:JPEG格式,有效像素≥3200万。

*6、视频性能:在视频分辨率2304×1296、帧率为30fps下、分辨力应≥1000线。

*7、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应≥3m,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8、执法记录仪应能在标称最大分辨率下预录触发前大于等于10s的视音频信息。

9、电池保护:电池保护应符合GB/T18287-2013的要求。

10、开机时间:执法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不应大于5s。

11、几何失真:在任何分辨率下,图像的几何失真≤15%。

*12、GPS定位:执法仪应为内置GPS模块定位。

13、泄漏电流:具有充电器接口的执法记录仪泄漏电流应符合GB 16796-2009中 5.4.6的要求≤0.01mA。

*14、高温试验和低温试验:温度(55±2)℃,持续时间≥4H,温度(-30±3)℃,持续时间≥4H,试验期间执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执法仪应能正常工作。

*15、具有充电器接口的执法记录仪,其充电器或电源适配器的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它导电电路与易触及部件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100MΩ。

16、外壳防护等级: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中≥IP56要求。

17、连接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应能连接对讲机,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

500

 

采集站

*1、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280×1024。

*2、接入能力:设备可支持≥20台执法记录仪同时接入进行数据采集和充电。

3、存储容量:≥4TB。

4、外壳防护等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外壳防护应符合GB 4208-2008中IP20要求。

*5、数据采集速率: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应大于等于3.0MB/s。

6、工作噪声: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60dB(A)。

7、数据采集: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记录仪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能验证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与执法记录仪存储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并保证采集的数据能正常浏览。

8、数据上传: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上传视音频、音频、照片、日志或索引等数据到管理平台,定期自动上传时间应可设置。

9、时间校正: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时间校正,时间应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

10、信息编辑功能:可以通过管理平台对接入数据采集工作站的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者信息进行编辑。

11、文件标记和信息备注功能:管理平台应能对指定数据进行重点标记、添加文字备注信息。

12、数据删除:管理平台应能手动或按设定计划自动删除数据,已标记的重点文件不应被自动删除。

13、用户权限功能: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设置操作权限,未经授权的用户不可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操作,经授权的用户的操作权限应有分级管理机制。

14、软件升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运行软件应能实现本地升级或通过管理平台远程升级。

15、数据统计功能:管理平台应能根据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品型号和序号代码、使用者姓名、警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日期、时间、文件类型、文件标记等中的一种或多种条件对已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进行统计,并自动生成报表或相关图表

*16、稳定性:在正常工作条件,连续工作168h,每间隔24h在满负载条件进行不少于2h的数据采集,不应出现电气、机械或软件的故障。

17、充电电流:设备在满负载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应均不小于480mA。

*18、保护接地端子:采用交流电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具有保护接地端子,对于带有可拆卸电源软线的设备,设备插座上的接地端子可以认为是电源保护接地端子。保护接地端与可接触导电件间应具有导电良好的直接连接,其阻值不大于0.06Ω。

*19、绝缘电阻:采用交流电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00MΩ。

10

 

棍式自卫防暴器

1、外观尺寸≤Φ 45×500mm

2、重量:≤800克(不带包装)

3、使用温度: -20℃~55℃

*4、电击电压: 27000V~33000V

5、电池:内置可充电式电池电压≥6.4V ,容量为1800mAh.

*6、棍体表面硬度(HRA)≥35;

7、使用完全充电的电池,产品连续激光照射时间≥100min;总电击时间≥30 min;电击和激光照射功能同时使用时间≥25 min。

*8、电击弹电击针长度≥10mm。射击距离≥5米。

*9、电击针射击附着在物体上后能连续放电时间应能达到10S。

*10、耐击打次数≥5000次。

10

 

 

注:以上参数“*”只作为打分项,不做为实质性响应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二)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或响应供应商)在报名时,查询截止时间为本公告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响应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至 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鹏欣金游城A座601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晨枫酒店五楼大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58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鹏欣金游城A座601。

(四)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

4、投标人提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地址: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联系方式:陈警官 0471-224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鹏欣金游城A座601            

联系方式:张女士19847348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9847348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