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房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25456
二、项目名称:门诊病房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门诊病房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
供应商名称:沈阳金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3号(2901)
中标(成交)金额:1,4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门诊病房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
服务类
名称:C0507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肿瘤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面积约74585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三层,建筑高度为94.4m。本工程夏季冷源选用2台离心式制冷机组,设置于地下一层制冷机房内,冷水机组的额定制冷量2461KW/台,冷水机组采用循环冷却水,设计选用2台方型逆流式超低噪声玻璃钢冷却塔,置于五层屋面上;直线加速器,CT,MRI等有较多贵重影像、医疗设备用房,为防止水系统漏水造成设备损坏,同时由于各房间温湿度参数不同,且需全年保持温湿度控制,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满足全年独立运行独立控制的功能要求;综合大楼的空调方式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办公及诊室等用房,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影像、医疗设备等用房,采用去湿能力强的专用新风机送风;普通诊室及办公区采用额定热回收效率不低于60%的带旁通的显热型新风换气机,分别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开始进场服务。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履行期满,采购人根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的情况确认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最多签三年(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志、李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门诊病房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3年收取;如合同履行期限未满3年,则返还投标人剩余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7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024-31916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楠、刘甲峰
电 话:024-31918388-3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1-06-09门诊病房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最终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门诊病房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
供应商名称:沈阳金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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