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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大楼六、七、八层装修改造设备及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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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大楼六、七、八层装修改造设备及物资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货物/家具用具/台、桌类/其他台、桌类,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4日 19: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预算金额¥21.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117885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伟13489948192,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7:3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明珠0591-8711788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7:30

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大楼六、七、八层装修改造设备及物资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1-021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大楼六、七、八层装修改造设备及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2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办公家具

1批

85000

85000

800

2

2-1

食堂餐桌椅

1批

47000

47000

400

3

3-1

数字会议系统+联网设备

1批

80000

80000

8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合同包2: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合同包3: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 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邮箱)至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指的是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1年及以上)。以及投标人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购置相关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2、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指的是须提供负责本项目专业服务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和联系方式,以及提供投标人所在单位至少1名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关行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包2:
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指的是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1年及以上)。以及投标人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购置相关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2、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指的是须提供负责本项目专业服务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和联系方式,以及提供投标人所在单位至少1名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关行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包3
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指的是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1年及以上)。以及投标人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购置相关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2、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指的是须提供负责本项目专业服务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和联系方式,以及提供投标人所在单位至少1名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关行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3)。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帐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报名费)

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号:8111301012500377474

四、电子邮箱:fjzszb001@126.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89号        

联系方式:黄伟13489948192,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联系方式:王明珠0591-8711788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

电 话:  0591-8711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