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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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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装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4日 01: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5日至2021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预算金额¥116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96-8831066
采购单位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79944597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财贸大厦旁2层楼办公室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6-8831066

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2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X-2021-ZC97

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486677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装修改造项目1116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9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5日 08:00 至 2021年08月27日 1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2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五、开启:

2021年08月2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的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且提供一份存有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U盘不退回)。2.本次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派一名投标供应商代表从东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省外供应商代表人员需提供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2)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为不影响各投标供应商投标,请投标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

联系方式:18779944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财贸大厦旁2层楼办公室101室

联系方式:0796-8831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796-883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