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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奥迪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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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奥迪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3日 17: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组长:邓明;组员:刘桂蓉、胡宇峰(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5320556
采购单位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成都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28-86305033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028-853205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W6-2019
附件:
附件1YTTH-2021-YC0029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奥迪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6.9(挂网).pdf

一、项目编号:YTTH-2021-YC0029(招标文件编号:YTTH-2021-YC0029)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奥迪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新元素雅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新元素雅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奥迪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人单位所使用的奥迪牌汽车进行保养维护。    1、车辆维修(保养)质量要求
(1)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9第20号)。
(2)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2000公里或者10日。
(3)公务用车维修应做好全过程的维修记录,严格执行质量检测制度,车辆返修率必须控制在2%以内。
(4)质量保证期自从车辆维修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5)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6)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2、车辆维修(保养)零配件质量要求
(1)车辆维修(保养)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辅料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所有更换零配件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车辆维修(保养)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拥有一批技术过硬和较高水平的专业维修人员和质检人员。
(2)必须设立公务用车维修专门联系人、专用联系电话和服务专柜。为公务用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项目,保障单位用车需要。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
4、车辆维修(保养)条件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车辆的维修厂房、停车场地和一定数量的配件仓储及维修车位;具有较优质的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设备。
5、其他要求。
(1)设立相应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质量体系管理领导小组;一车一档,对车辆的每次维修应记录在案;针对不同车型制定完善的质量服务体系和维修预案。
(2)维修配件必需是原厂配件,并提供每次维修配件是原厂配件的相关材料及合格证书。不是原厂不采购、不在质保时效内不采购、不在三包范围内不采购;完善配件管理流程,做到专人、专职;原厂配件最低价进货、进货发票及清单要清晰完整、配件三包有合同、完善配件进销货台账制度。
(3)能够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给予以响应并及时处理。
(4)工时费在厂区内公示,服务期内不得涨价;工期在额定工时内计时,不多收,不拆收,以最快的速度在协商及承诺的工期内完成汽车修理;如确有延迟之必要,应提前和送修单位沟通。
(5)全年免费接车送车服务;一年两次免费到采购人单位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
(6)接采购人通知,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优先保障采购人的车辆维修保养。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①、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内按照《公务用车供应商管理规定》第六条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②、供应商出现车辆以次充好、以各种借口进行二次收费、违约、串通虚报车辆信息、服务不到位等情况,采购人将暂停与供应商的合同执行,并停签下一年合同,在一个合同年度内,供应商得分低于85分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邓明;组员:刘桂蓉、胡宇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定额5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金额(维修工时费实际收费费率:70%;工时单价:5元/工时;材料综合管理费费率: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四川成都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8-86305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028-85320556            

联系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W6-2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28-8532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