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陆丰市内湖镇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陆丰市内湖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陆丰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5日 17:1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16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 ||
| 预算金额 | ¥390.89050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6143992 | ||
| 采购单位 | 陆丰市内湖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陆丰市内湖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195478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0-6143992 | ||
项目概况
陆丰市内湖镇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2541
项目编号:441581-2021-02541
项目名称:陆丰市内湖镇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8,905.0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垃圾中转站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8,905.0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中转站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供应商(服务商)凭以下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6)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内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陆丰市内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71954785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生
电 话:0660-6143992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