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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体系构建与核心课程建设三期及共享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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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体系构建与核心课程建设三期及共享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2: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下: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线上:辽宁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5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卉
项目联系电话18640345293 
采购单位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25257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40345293 
附件:
附件1二包定稿-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体系构建与核心课程建设三期及共享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招标-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体系构建与核心课程建设三期及共享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25 至 2021-06-01
撰写单位: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体系构建与核心课程建设三期及共享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体系构建与核心课程建设三期及共享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1484
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体系构建与核心课程建设三期及共享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1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线上: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线上: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8.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
8.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应当完全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按照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联系方式: 024-88252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 18640345293 
邮箱地址: 285469511@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4010102000016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卉
电  话: 1864034529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