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于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含贡江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于都县公安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于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0日 01:2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8楼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32897635.82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海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6299308 | ||
| 采购单位 | 于都县公安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中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700282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于都县贡江镇爱莲路(于都县财政局红绿灯往江边100米)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7-6299308 | ||
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含贡江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LX2021-YD-G005)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含贡江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X2021-YD-G005
项目名称:于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含贡江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897635.82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于财购2021F000485419 | 于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含贡江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工程 | 1 | 项 | 32897635.82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或者声明函,在投标截止时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清晰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1日 00:00 至 2021年08月1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8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3、疫情防控要求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高风险区域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六是其他未按防疫部门的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②各投标人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谈判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③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④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于都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中路
联系方式:15970028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爱莲路(于都县财政局红绿灯往江边100米)
联系方式:0797-6299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海荣
电话:0797-62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