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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训练基地平房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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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训练基地平房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行政单位用房施工/业务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行政区域呼和浩特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
预算金额¥185.382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楚娟
项目联系电话0471-5189163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傅助理,0471-6550948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楚娟,0471-5189163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训练基地平房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2021-24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训练基地平房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382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38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资格和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如有该供应商“贪污贿赂”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内容截图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时选择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单位名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法院层别”选择“全部”,时间为近一年。)(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采购规模: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5.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5.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原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4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考核证原件;

5.5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式三份,同时提供证件原件,证件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不予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12号        

联系方式:傅助理,0471-6550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庞楚娟,0471-5189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楚娟

电 话:  0471-518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