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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胞中心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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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胞中心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诉讼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9:28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2711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傅1885056439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李0591-87582711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胞中心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台胞中心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由律师事务所尽快向台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继续通过法律途径推动案件解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福建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与福建智行方圆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8月1日,由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学校及医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智行公司。2020年4月21日,接台江区人民法院通知,智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故二审继续委托一审的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应的诉讼。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4月21日发生法律效力。按照判决,学校、医院自2021年5月22日起可以向台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为学校、医院就台胞中心相关案件持续提供法律服务,熟悉案情,且已协助案件取得良好成效,继续委托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有利于推动案件发展。为保持服务的持续性,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十六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6月11日  至  2021年06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台胞中心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台胞中心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台胞中心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1项

300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台胞中心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由律师事务所尽快向台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继续通过法律途径推动案件解决。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与福建智行方圆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8月1日,由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学校及医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智行公司。2020年4月21日,接台江区人民法院通知,智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故二审继续委托一审的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应的诉讼。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4月21日发生法律效力。按照判决,学校、医院自2021年5月22日起可以向台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为学校、医院就台胞中心相关案件持续提供法律服务,熟悉案情,且已协助案件取得良好成效,继续委托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有利于推动案件发展。为保持服务的持续性,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十六层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见附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林芳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李喜载

福建农林大学

高级工程师

陈勋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州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 6  月  11 日至2021 年 6  月  18  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人姓名:小傅

  联系电话: 1885056439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0591-87582711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小傅1885056439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小李0591-8758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