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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及市区垃圾应急填埋场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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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及市区垃圾应急填埋场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0: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663-8975006
采购单位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663-8768497
代理机构名称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663-8975006
附件:
附件1委托协议-城管环评.pdf
附件2(磋商文件)=城管环评.pdf
项目概况

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及市区垃圾应急填埋场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201-2021-00871

项目编号:FYZCCS-2021-1-032

项目名称: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及市区垃圾应急填埋场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及市区垃圾应急填埋场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估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0 1,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税收证明。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日期前二年度内任一年度(若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开标日期前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登记备案,且未发生过失信记录的证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备案证明[备案证明文件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站(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供应商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登记备案,且未发生过失信记录的证明(证明文件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站(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拟委派环评报告编制的负责人需提供证书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备案证明[备案证明文件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站(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显示没有在该单位登记备案的视为没有提供该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663-876849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联系方式:0663-8975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663-8975006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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