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武清分局2021年智慧平安社区监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武清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5日 17:40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82177670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泉发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先生 022-821671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 022-82177670 | ||
项目概况
公安武清分局2021年智慧平安社区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2021-045
项目名称:公安武清分局2021年智慧平安社区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 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4.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前一个月);5.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6.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6日 至 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泉发路2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 022-82167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
联系方式:王工 022-82177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22-821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