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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边检后勤联勤联保中心2021-2023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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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宁波边检后勤联勤联保中心
行政区域鄞州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5: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8号 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8号 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574-89089206
采购单位宁波边检后勤联勤联保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警官 0574-89089206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1-2023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用非现场获取,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扫描件发送至2256208474@qq.com邮箱(特殊时期,采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邮件备注“项目名称+标项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BJLB-2021001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本次采购为2021-2023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由宁波边检后勤联勤联保中心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包括货物类、服务类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后可续签。

标项二:本次采购为2021-2023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由宁波边检后勤联勤联保中心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包括工程类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后可续签。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一: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标项二: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非现场获取,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扫描件发送至2256208474@qq.com邮箱(特殊时期,采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邮件备注“项目名称+标项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

方式:采用非现场获取,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扫描件发送至2256208474@qq.com邮箱(特殊时期,采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邮件备注“项目名称+标项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8号 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8号 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采购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磋商响应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若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边检后勤联勤联保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周警官 0574-890892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警官

电 话:  0574-8908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