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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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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1日 17: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30
开标地点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预算金额¥88.029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静
项目联系电话0955-8706835
采购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长信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5-7629262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5-870683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ZW)0000970

项目编号: NXRC(ZC)-2021-016

项目名称: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880298.00

最高限价(如有): 88029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宣和镇海和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1 宣和镇海和村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采购内容主要包含(数字乡村管理平台、云广播子系统、监控系统、指挥中心、室外宣传大屏、网络传输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880298.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880298.00   

合同履行期限:35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④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1-21 18:00:00 至 2021-11-26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13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并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及行程卡、沙坡头区外来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现场须配合代理公司测量体温和消毒。(2)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长信南街
       联系方式: 0955-762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联系方式: 0955-8706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潘丽华
       电话: 0955-762926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许晓静
       电话: 0955-870683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