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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甲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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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甲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9: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
预算金额¥3337.2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2-2823173
采购单位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曙光东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791116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2-2823173
项目概况

甲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41-2021-00853

项目名称:甲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33,372,4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3,372,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甲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甲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三年管养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成员不能超过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以上资质(含乙级)。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给、排水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含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超过3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420216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624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情况,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符合《政府采购法》投标人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

5.如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只须加盖联合体主办方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曙光东路48号

联系方式:0752-379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

联系方式:0752-2823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2-2823173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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