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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扩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招标编号:FZYG-21-0019)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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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扩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fzcg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02日 01: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路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
预算金额¥3935568.6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13970486066
采购单位fzcg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 276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707947525
代理机构名称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巴黎丽都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70486066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扩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招标编号:FZYG-21-0019)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扩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13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YG-21-0019

项目名称: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扩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35568.63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购2021F000482734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扩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13935568.63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 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通电、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需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0:00 至 2021年09月09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9月13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路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9月13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路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提高政府采购社会参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政府采购开标现场观摩制度,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观摩项目范围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其中: 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应当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开标活动。二、观摩席位设置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在开标室设置现场观摩席或在电子集中监管室设置电子观摩席。三、观摩人员确定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公开发布的采购公告中载明观摩开标的事宜,主要包括: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每个采购项目允许观摩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含5人)。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要求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进行预约登记。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参考文本见附件)。4.观摩纪律。应要求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观摩现场管理1.身份核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核验观摩人员身份证件是否与预约信息相符。2.进入观摩席。核验信息相符,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引导观摩人员进入观摩席。3.离开观摩席。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安排观摩人员离开观摩现场。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4.邮箱:810347188@qq.com附件:《观摩通知书》参考文本 观摩通知书(参考文本) **先生(女士): 欢迎您参加**采购项目的开标观摩活动!**采购项目将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观摩通知书》,提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开标场所,请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观摩期间,保持安静,不允许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开标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有序离开观摩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fzcg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 276 号

联系方式:1570794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巴黎丽都旁)

联系方式:1397048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丽萍

电话:1397048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