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郝官屯镇刘家屯村排灌站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郝官屯镇刘家屯村排灌站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237
项目名称:康平县郝官屯镇刘家屯村排灌站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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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郝官屯镇刘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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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待人员和设备进场支付30%,设备安装结束后付款30%,水质脱离黑臭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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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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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刘屯村排水沟渠直接排入八家子河,八家子河汇入辽河。八家子河是我省主要的考核断面,作为辽河的主要支流,八家子河水质对辽河水质影响很大。因此,八家子河由于面源污染导致水质非常不稳定。刘屯村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进入排水沟渠,该黑臭水体常年没有治理对八家子河水质冲击很大。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周围村民的日常生活。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文件要求,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三项指标(指标阈值见表1-1),三项指标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即为黑臭水体。表1-1 监测指标阈值
| 监测指标(单位) | 指标阈值 |
| 透明度(cm) | <25 |
| 溶解氧(mg/L) | <2 |
| 氨氮(mg/L) | >15 |
刘屯村排水沟渠监测指标值如下:
表1-2 监测指标阈值
| 监测指标(单位) | 指标阈值 |
| 透明度(cm) | 无 |
| 溶解氧(mg/L) | 0 |
| 氨氮(mg/L) | >158 |
★在供应商长期运营维护下,排水沟渠监测指标值需达到下列要求:
表1-3 监测指标阈值
| 监测指标(单位) | 指标阈值 |
| 透明度(cm) | ≥25 |
| 溶解氧(mg/L) | ≥2 |
| 氨氮(mg/L) | ≤1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郝官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康平县郝官屯镇郝官屯村
联系方式: 024-8739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024-31084298
邮箱地址: lnjxyf@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630104000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 话: 024-31084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