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疫检测服务 |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8日 18:4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6月11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 ||
| 预算金额 | ¥9.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雅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2655075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晏杰027-869697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雅娜027-82655075 | ||
| 附件: | |||
| 附件1 | 政采032-报名表(汉口边防站防疫检测服务).doc | ||
项目概况
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疫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1]032
项目名称: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疫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供防疫检测服务,检测人员包括站属人员(民警、职工、辅警及外聘在本单位营区内从事劳务工作人员),为所属人员提供核酸检测采样及检测报告验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如果各项服务达到满意,可再续签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省级卫生健康委公布的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至 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方式: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表(见公告附件)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
联系方式:晏杰027-86969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联系方式:刘雅娜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娜
电 话: 027-8265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