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庄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枣庄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1日 21: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09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枣庄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枣庄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项目 | 1 |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7)1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②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技术机构,有相关软硬件设备;③必须同时具有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及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因自然资源部政策性原因导致有效期到期而不能延期的继续有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7.5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十、疫情防控1、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参与开标时,所有供应商人员均必须持有开标时间倒推7天内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完成注射新冠疫苗证明进场,佩戴口罩持有无疫情隐患的“三码”进场(精简参加开评标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我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3、本项目所有开标人员实行“三码”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