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三次)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税务服务/其他税务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4日 11:20 |
| 评审专家名单 | 龚胜军、杨国斌、周小杏、姜继武、唐志全 | ||
| 总中标金额 | ¥0.4665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5-6418434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江滨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霞、0855-64184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凯里市逸景高山3栋一层10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龙胜竹18085572101 | ||
| 附件: |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三次)招标文件.docx | ||
一、项目编号:qdnzfcg20210826002(招标文件编号:qdnzfcg202108260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27栋2层10218、10220号
中标(成交)金额:0.466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 工作岗位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办税服务厅咨询、纳税评估辅助性服务等岗 | (一)服务提供方式 服务人员须于采购人服务需求通知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供。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按合同要求参加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服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中标供应商,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另派。中标供应商应确保人员在规定的服务期限提供合格的服务。 (二)服务管理 1.服务人员须接受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管理。 2.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合格的服务人员正式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 3.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将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到岗的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4.在日常工作考核中,合格到岗的服务人员相关工作服务时间应不低于1年;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派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单方面撤回或更换所人员。 5.在服务期内由于服务人员个人原因需提前终止劳务合同关系的,中标供应商应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回中标供应商,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另派。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发生的工伤和医疗事故、劳动争议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适量的后备人力资源,对缺岗的服务人员能够即时补充; 3.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培训机制,有能力按采购人需求对安排的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包含派遣的劳务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工体检、“五险及大额医保”(按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中标供应商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由合同约定)和税金等包干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采购方按实际服务人员和中标单价计算并结算。以签订合同为准。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日历日)。 | 3年,合同一年一签,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三次)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标准、规范。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效率等要求: 1.工作时间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质量满足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三次)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胜军、杨国斌、周小杏、姜继武、唐志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由招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从江县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江滨路2号
联系方式:朱霞、0855-6418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凯里市逸景高山3栋一层102号
联系方式:龙胜竹18085572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霞
电 话: 0855-641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