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金纱轩、银纱轩等八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代办及财务审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18日 19: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1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添、唐瑞、丁向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null | ||
| 采购单位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7-848926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07254660、19945011114 | ||
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金纱轩、银纱轩等八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代办及财务审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JA C2021-116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金纱轩、银纱轩等八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代办及财务审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12-3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
1.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第三项:“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需有类似项目的经验,10人以上(不含10人)每多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项目人员业绩——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需有类似项目的经验,10人以上(不含10人)每多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第六项:“承诺--投标人承诺本次征收信访维稳工作,无赴省市群访、非正常赴京访、堵路、冲击政府机关等事件。无因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他方利益而导致的赔偿责任,房屋征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因征收产生的侵权事件、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等一切纠纷均由己方负责全程协调解决,并承担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及费用。提供承诺函得2分,承诺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承诺--投标人承诺本次征收信访维稳工作,无赴省市群访、非正常赴京访、堵路、冲击政府机关等事件。无因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他方利益而导致的赔偿责任,房屋征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因征收产生的侵权事件、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等一切纠纷均由己方负责全程协调解决,并承担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及费用。提供承诺函得3分,承诺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3、更正日期:2022-01-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作出澄清:招标文件更正事项均因编制不仔细而导致的错误。投标人如仔细核对后能自行判断出错因。因此招标文件未产生实质性变化,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 ,本项目开标不作延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27-84892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13507254660、19945011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添、唐瑞、丁向前
电 话:13507254660、19945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