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财政局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财政局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2748
项目名称:鞍山市财政局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28.90
为马风镇、响堂管理区、八里镇、英落镇、牌楼镇、王石镇6个乡镇承保种植业保险,为海城市承保林业保险。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合同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须对所投合同包内全部内容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具体分包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28.90
为析木镇、孤山镇、接文镇、岔沟镇4个乡镇承保种植业保险;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合同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须对所投合同包内全部内容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具体分包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28.90
为温香镇、毛祁镇、兴海、西柳镇、腾鳌温泉管理区、耿庄镇、感王镇、南台镇、高坨子镇、望台镇、牛庄镇、海州、东四镇、西四镇、腾鳌镇、开发区、中小镇17个乡镇承保种植业保险,为海城市承保养殖业保险;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合同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须对所投合同包内全部内容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具体分包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28.90
为台安县承保种植业保险、林业保险;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合同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须对所投合同包内全部内容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具体分包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28.90
为岫岩承保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保险,为台安承保养殖业保险;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合同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须对所投合同包内全部内容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具体分包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28.90
为鞍山城区承保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保险;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合同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须对所投合同包内全部内容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具体分包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入选供应商须在《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辽财金【2021】104号)所列名单中。(2)本项目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总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投标)。(3)承保机构具有市本级分公司,可参加城区标包(06包),具有县级分公司可参加该县区标包(01-05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asdh9111@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并致电0412-7163688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为准。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下载招标文件后,须将如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asdh9111@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并致电0412-7163688?进行确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会议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至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收件人:王睿,联系电话:0412-7163688,邮编:114000,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线上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版文件为准。
4、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 20 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5、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6、快递内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财政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
联系方式: 0412-2230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联系方式: 0412-7163688
邮箱地址: asdh9111@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鞍山铁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03856299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睿
电 话: 0412-716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