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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跨江桥梁安全监控系统(一期)、(二期)设备维修费(NNZC2021-J3-991299-HZTG)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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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跨江桥梁安全监控系统(一期)、(二期)设备维修费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8日 21:1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莹
项目联系电话0771-2264686
采购单位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中华路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兴华0771-4891035
代理机构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莹0771-2264686

项目概况

跨江桥梁安全监控系统(一期)、(二期)设备维修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J3-991299-HZTG

项目名称:跨江桥梁安全监控系统(一期)、(二期)设备维修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跨江桥梁安全监控系统(一期)、(二期)设备维修费1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竞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 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www.ccgp-guangxi.gov.cn/reformColumn/ZcyAnnouncement10016/iFT4FG94VdJ3S7agGfYDdg==.html

3.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nanning.gov.cn(广西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中华路50号        

联系方式:郑兴华0771-489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联系方式:梁莹0771-2264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莹

电 话:  0771-226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