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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电工程(项目编号:GZHJ2021-SC-F-J001)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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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电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采购单位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石城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12日 16:3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1.1435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070268022
采购单位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古樟工业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女士 19917171076
代理机构名称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女士 18070268022
附件:
附件1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电工程(招标文件).rar

项目概况

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J2021-SC-F-J001

项目名称: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1.14356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14356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电工程

1

911435.66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并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并网、与电力部门完成资产移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力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②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至 2021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见谈判文件。

3、响应方式: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决定。

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5、温馨提示: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需银行贷款支持的,可享受财园信贷通政策。纳入财园信贷通分险体系需成交供应商配合提供《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贷款合同》。

6、新冠肺炎防控:(1)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报监管部门。(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古樟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黄女士 19917171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            

联系方式:邓女士 18070268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  1807026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