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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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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4日 17:09
评审专家名单袁卫华、何莉、罗运岷、乐喜斌、甘抒霖、李少龙(采购人代表)、马瑞彤(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699.83825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龙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036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春娟、王瑞娟 0991-4513695 18999959994 468023524@qq.com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新疆盛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2招标文件定稿(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doc

一、项目编号:XMS2021-05(招标文件编号:XMS2021-0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盛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43号1栋16层1601-563号

中标(成交)金额:699.83825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盛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一)负责两个办公区内各会议室、公共区域、附属院落及公用住房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主要包括: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2.领导及其他办公室的日常清洁和日常服务工作。3.会议室的日常保洁工作。4.负责办公区及院落积雪清扫工作。5.周转住房保洁工作。6.车库的日常保洁工作。7.办公楼外墙及玻璃一年一洗、办公楼大厅大理石一年一维护、办公区及院落定期灭蟑灭鼠。
(二)负责办公楼内各项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主要包括会前会场设施设备的检修、会场的布置、会前接待、会中服务、会后整理等。
(三)负责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办公设施、共用上下水管道、供配电设施(设备)、公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通风管线,以及弱电信号、监控设施等。定期对设施(设备)的运行进行全面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负责各项设备的日常维保管理工作,其中:
1.专用设备类:锅炉、电梯、高低压配电柜、循环泵、空调机组,生活水泵,消防泵。2.通用设备类:旋转门、车禁系统、考勤门禁系统、清雪设备,维稳通讯装备。3.定期维护类:空调风机盘管一年一洗、空调冷却塔一年一维护。4.消防维护类:消防维保检测、灭火器定期更换、气体灭火器加装、消防整改、消防智慧云平台维护。
(五)负责公用绿地、灌木乔木、花卉、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六)负责代收水费、电费、取暖费,做好与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协调登记签证工作。
(七)负责办公区及院落车辆停放、车库管理。
(八)负责办公区及院落各项综合治理、维稳处突、公共秩序维护、疫情防控等工作,并与社区、管委会做好对接工作。
(九)负责办公区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检。
(十)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十一)负责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本合同约定及物业相关的工作。
(十二)负责各专用设备维保单位联系与业务接洽工作。
(十三)负责周转住房日常维修维护及入住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其他:日常办公楼内家具物品转运、办公区及院落美化装饰、办公区门牌导视牌更换。
(十五)完成区局机关合理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  
   青年路办公区服务人员不少于68人,人民路办公区物业服务人员不少于32人,合计不少于100人,其中:
(一)物业项目负责人各1人,应具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同等岗位4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周转住房管理人员6人,应具有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二)物业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标准和建筑面积,以及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配备相应数量服务人员,有专业技术要求和特殊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其他物业服务人员应经相应培训,持证上岗,其中:
1.保洁服务岗位人员要求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业务和综合素质,年龄在55岁以下。
2.维修岗位人员要求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和证书、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55岁以下。
3.巡逻岗位要求政治可靠、身体健康、经过相关安保知识以及业务培训,年龄在55岁以下。
(三)物业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配备必要装备,服务意识强,服务主动热情,行为语言规范,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操作技能。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服务期内是否续签以采购单位考核结果为准。      执行《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卫华、何莉、罗运岷、乐喜斌、甘抒霖、李少龙(采购人代表)、马瑞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基础上,代理服务费下浮35%,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39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张春娟、王瑞娟 0991-4513695 18999959994 46802352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龙

电 话:  0991-268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