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光学式分析仪器 |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环境生态局海原县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海原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30日 21:4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 ||
| 预算金额 | ¥4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瑾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39578181 |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环境生态局海原县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原县政府北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嘉龙/181955571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14号办公楼14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瑾/13639578181 | ||
项目概况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RC-2021-ZC004
项目名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RC-2021-ZC004
项目名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9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一 | 便携式红外线CO分析仪1台、三通道原子荧光光度1台、内校分析天平1台、声波清洗仪1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98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 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 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含主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凭证;
2.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7.本项目只面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0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07 月 07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报名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7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环境生态局海原县分局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北街
联系方式:许嘉龙/18195557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联系方式:陈瑾、石娟/13639578181、18695104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瑾
电话:13639578181
代理机构: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面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监狱企业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至 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方式:至代理公司纸质版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广场14号办公楼14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环境生态局海原县分局
地址:海原县政府北街
联系方式:许嘉龙/18195557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康平路购物14号办公楼1406室
联系方式:陈瑾/13639578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瑾
电 话: 1363957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