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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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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长安区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7: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83号盛典商务12楼12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83号盛典商务12楼1210室
预算金额¥105.6924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3383963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路东路2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主任0311-8609821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180338396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中路与石铜路交汇处路北纯棉时代4号楼1单元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HB21031W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6924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6924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实力;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以采购人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中路与石铜路交汇处路北纯棉时代4号楼1单元1104室

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83号盛典商务12楼12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83号盛典商务12楼12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全者,恕不接待。
预算金额:1056924.85元/年

最高限价:1056924.85元/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路东路286号        

联系方式:周主任0311-86098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8033839632            

联系方式: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033839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