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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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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5:53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7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代书
项目联系电话024-82650588
采购单位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671550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65058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4-28 至 2021-05-08
撰写单位: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00-035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年5月26日09:30分。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20日 17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8号
联系方式: 024-26715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8265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代书
电  话: 024-826505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