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购置防疫物资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行政区域 | 赛罕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9日 18:5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6月21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0.94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铠阳、李金、闫雄飞、李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12383425、010-84865055-136/298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警官0471-6524433-59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金、闫雄飞、李进010-84865055-136/298 | ||
| 附件: | |||
| 附件1 | 磋商公告-防疫物资.pdf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购置防疫物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留学生创业园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3-21131529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购置防疫物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9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完成期限 | 交货地点 |
| 防护服 | 套 | 1000 | 20.94万元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 内蒙古二连浩特市 |
| 防护眼镜 | 个 | 1000 | |||
| N95口罩 | 个 | 5000 | |||
| 一次性口罩 | 个 | 8000 | |||
| 一次性防护帽 | 个 | 5000 | |||
| 一次性面罩 | 个 | 6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使用信用记录查询结果;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3)按照监狱企业发展要求执行;4)鼓励节能环保产品5)扶持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3)投标人必须在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至 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留学生创业园1110室
方式:详见下方“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磋商文件》购买:(1)发售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5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平台注册)网络标书销售: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如下规定联系招标公司业务人员购买磋商文件。(3)购标材料发邮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文件在线购买领取。准备下述材料电子版文件统一以PDF扫描件形式发至邮箱:xieky@biddingcitic.com。①购买文件信息表;②购买文件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电话均需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的注册人、注册电话一致的联系方式。①招标代理公司将通过邮箱发布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②现场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网上购标完成后直接现场领取纸质版即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留学生创业园1110室。庞建新。15313358826(4)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账号:(仅用于购买磋商文件汇款账号)
户 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成功后,可在中招联合平台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支付保证金。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发出项目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在磋商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的投标保证金。
(7)平台注册和保证金缴纳技术咨询电话:010-86397110、400-092-8199(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10:00时前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开标室。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 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1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第一次报价)递交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开标室。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3200元的磋商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磋商当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开标室。
- 评定成交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定成交标准”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使用信用记录查询结果;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3)按照监狱企业发展要求执行;4)鼓励节能环保产品5)扶持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 其他:供应商所提供的磋商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在磋商过程的任何时间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有权追究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赵警官0471-6524433-5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7层
联系方式:李金、闫雄飞、李进010-84865055-136/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铠阳、李金、闫雄飞、李进
电 话: 18612383425、010-84865055-13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