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8至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说明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八) 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 投标人在三亚或陵水地区拥有实体经营场所、运输车辆,具备完善的配送服务体系(提供:1、说明函;2、实体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3、车辆自有的需提供行驶证、登记证、车辆发票;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 发售时间:2022年01月29日至02月10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 发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新风街261号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
(三) 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 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2. 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将下述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8672558@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四) 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登录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 提供在三亚或陵水地区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者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登记证、车辆发票,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
8. 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五)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六) 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27454200178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2月28日9时00分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9时30分
(三) 投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61号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2年2月28日9时30分。
(二) 开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61号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 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 评审方法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十、 现场勘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项目现场勘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