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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部分食堂副食品及用品定点采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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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部分食堂副食品及用品定点采购
品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清洁用品/口腔清洁护理用品,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清洁用品/消毒杀菌用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4:03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0:30
预算金额¥3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4265834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先生 02080922836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部分副食品及用品评分表.docx
附件2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部分副食品及用品采购报价单.xls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部分食堂副食品及用品定点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部分食堂副食品及用品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42658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先生 02080922836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预算构成

全年预算约36万元,用于采购部分食堂副食品及用品。该预算包含货物成本、税费、包装费、运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预算为预估金额,采购单位对此不作保证,实际采购数量及品种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采购及结算情况为准。

(二)履约时间

履约时间一年(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资质质量服务要求

1.要求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供应商应具有经营资质,具有对公转账账户及合法发票,报价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等经营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能够提供免费送货或邮寄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能够在12小时内响应并送达采购单位临时紧急采购任务,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如有损坏负责免费更换;

4.供应物品应来源正规、合法,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安全、环保标准,且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破损,无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产品保质期剩余时长必须大于保质期2/3的时长,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不满足前述要求,采购单位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市场单价发生季节性变动时需提前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违约责任

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系假冒伪劣商品,或质量存在瑕疵,或已过保质期的,应免费更换相关产品并提供上门退、换服务。再次发生同类质量问题的,应赔偿采购单位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质量问题对采购单位及第三人造成人身财物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项目总预算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供应商如提供的货物或包装不符合约定,未能如期交货等情况,应赔偿采购单位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履行期内出现前述违约情形三次以上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项目总预算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违约赔偿金按照当次采购货物总金额每日的3%计算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最高不超过货物总金额的20%。采购单位有权自结算款项时直接扣减违约赔偿金。

4.未经采购单位事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方履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按本项目总预算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5.采购单位因供应商原因,就本项目相关事宜应诉、维权、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内容验收。

(六)付款方式

合同另行约定。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 日 至 2021年12月7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八)报价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 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8号)。

方式:报价资料应密封包装邮寄或亲自送达,邮寄资料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九)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1年12月7 日17时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如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自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 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报价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报价单是采购单位对常见采购商品的列举,供应商应对单价、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作出响应。

4.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应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的,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5.如有其他资料请一并提供(例如信用证明、资格证书等)

6.如供应商能提供其他服务,请一并书面说明

以上资料均要求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方式或亲自送至报价资料提交地址。

(二)评标方法。此项目采购实行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分人员对报价文件中的综合价格、营业网点便捷程度、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项目进行评分,选定总得分高的供应商为采购单位定点单位(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