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定市大利铜业有限公司场地土壤污染损害鉴定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新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安新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22:3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网站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05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网站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卞秀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801752688 | ||
| 采购单位 | 安新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新县雁翎东路6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031268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北边吴村宏兴大街7号小区2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801752688 | ||
项目概况
保定市大利铜业有限公司场地土壤污染损害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网站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LJ20210723011
项目名称:保定市大利铜业有限公司场地土壤污染损害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采购需求:保定市大利铜业有限公司场地土壤污染损害鉴定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本项目属于涉密项目,具有特殊性、保密性,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关条件,且三年内不得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本项目属于涉密项目,具有特殊性、保密性,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能力,并位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中。4、供应商应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网站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愿的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供应商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供应商延误自行负责。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供应商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及审核。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com/ggzybd.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新县公安局
地 址:安新县雁翎东路64号
联系方式:15103126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北边吴村宏兴大街7号小区201
联系方式:19801752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秀梅
电 话:1980175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