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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询价-2021-ZS1209-前庭诱发肌源性电位仪-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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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前庭诱发肌源性电位仪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医院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1日 20: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小姐/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76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海裕路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6589130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游小姐/李先生 0592-2297876
附件:
附件1标书获取联系表(附流程).docx

项目概况

前庭诱发肌源性电位仪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S1209

项目名称:前庭诱发肌源性电位仪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前庭诱发肌源性电位仪  一台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备注:①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后附)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提供报价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3.供应商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根据报价医疗器械的类别及供应商是否为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4.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至 2021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另加50元邮寄费及手续费;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叶小姐,0592-2202255/220775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邮箱:2841517676@qq.com;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2841517676@qq.com,并致电叶小姐0592-2202255/2207755确认是否收到《标书获取联系表》、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文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标书获取联系表》中附《供应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流程》)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采购文件。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建议供应商采用非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及时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供应商的指定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医院     

地址:厦门市海裕路89号        

联系方式:0592-6589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游小姐/李先生 0592-2297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小姐/李先生

电 话:  0592-229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