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核心交换机整机维保项目采购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润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1日 17:5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宋琳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1-88983941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2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琳丹 0511-8898394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谷蓉 0511-85290969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pdf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核心交换机整机维保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619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核心交换机整机维保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针对镇江市税务局10台核心网络设备采购1个年度的整机维保服务,上述设备主要放置地点在檀山路机房。维保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台维保设备报价中包含该设备出厂配置、增加接口板、原厂规则库、策略库的升级服务等费用。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及镇财采2020【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至 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方式:到代理公司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211号
联系方式:宋琳丹 0511-88983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联系方式:李谷蓉 0511-85290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琳丹
电 话: 0511-8898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