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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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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6日 22: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无段湘宁、王英、任东
总成交金额¥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盛礼
项目联系电话13470027012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265906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河堡街清河湾东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5479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7-05 至 2021-07-06
撰写单位: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1-210000-31352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凤汉龙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121-3号(1-29-1)

中标(成交)金额:6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

服务类

名称:C020303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文书档案1949-2020年, 诉讼档案1955-2020年,预估数量(以实际加工数量为准):文书档案整理400盒;目录录入200000条;档案数字化2800000页。按要求进行数字化工作,无缝对接电子诉讼档案查阅服务平台,实现层级网上调阅电子案卷,彻底解决调卷难问题;实现人民群众远程查阅电子卷宗,促进便民。

服务要求: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处理,并完成相应条目录入等相关工作,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对经数字化处理后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1、扫描图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应做到图像整洁、内容清晰、对比度正常、倾斜度小。 2、本次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执行。 3、本次档案数字化著录要求遵照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执行。 4、扫描影像标准必须参照国际标准《ISO9005-1文件管理-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第一部分PDF的使用(PDF/A-1)》的要求执行。 5、严格按照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纸质档案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 6、档案整理遵照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湘宁、王英、任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              

联系方式:0429-2659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河堡街清河湾东门           

联系方式:024-31954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盛礼           

电 话:13470027012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6.18.doc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