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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防局旧址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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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局旧址修缮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9: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2日至2021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8:45
开标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为准。
预算金额¥486.5088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209484-807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3527440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7209484
附件:
附件1附件一:投标人声明.docx

项目概况

广州市消防局旧址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1-10840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局旧址修缮工程

预算金额:486.5088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6.5088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项目位于越秀区文明路47号,在保证其消防使用功能、符合文物保护利用的前提下,对广州市消防局旧址(即文明路消防站,属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工程建筑占地1019.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656.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拆(铲)除、室内修缮(墙体、屋面、楼面、吊顶、柱子、门窗、门厅、楼梯)、室外修缮(台阶、门头、外墙)及公共设施完善等;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4865088.56元。

(2)简要服务要求:依据本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其他: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补充事宜”第3点“投标人合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2日  至 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第1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报名时间以交易中心为准:2021年5220000分至2021年6110845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或古建筑维修或古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3.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6、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9、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异议受理电话:020-83527440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49号

10、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12、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3、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49号        

联系方式:020-83527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20-3720948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