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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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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峡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峡江县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峡江县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5日 01: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
预算金额¥8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9907961443
采购单位峡江县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峡江县水边镇群玉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76872913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帝景五期25栋一单元13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907961443

峡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概况

峡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G-2021-056-3

项目名称:峡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489927物业服务采购28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生效后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6日 00:00 至 2021年10月27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0月2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

五、开启:

2021年10月2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之前从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峡江县人民法院物业”字样,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如下: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磋商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供应商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由下列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户名: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系统自动生成注:①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②缴纳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资格以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③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磋商。注:(1)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2)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3)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单或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峡江县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峡江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峡江县水边镇群玉路5号

联系方式:13576872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帝景五期25栋一单元1303

联系方式:19907961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990796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