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屏南县溪角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屏南知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屏南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2日 21:3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50578700 | ||
| 采购单位 | 屏南知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达顺路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薛力铭/187509130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先生/17850578700 | ||
| 附件: | |||
| 附件1 | 福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 ||
项目概况
屏南县溪角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2021-PN006
项目名称:屏南县溪角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屏南县溪角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950000 | 否 | 950000 | 95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人员相关证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3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购买标书及代理服务费专户”通过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完整、清楚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送至购买标书地点(或发送至我司邮箱931903390@qq.com)。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报名费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保证金 | 报名费及代理服务费 |
| 开户名称: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村信用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
| 帐号 | 9060511020010000165168 | 131010100100355208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知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达顺路18号
联系方式:薛力铭/18750913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郑先生/17850578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178505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