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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架结构工程(项目编号:众和-FC2021-009)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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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架结构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丰城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1: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
预算金额¥84623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艳辉
项目联系电话13707951791
采购单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丰城市龙光中大道3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07951791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丰城市丰跃名城C-1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5-6609777

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架结构工程(项目编号:众和-FC2021-009)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架结构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众和-FC2021-009

项目名称: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架结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6232.00 元

最高限价:846232.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1B000483050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架结构工程1846232.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45 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其他要求: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8:00 至 2021年08月11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

五、开启:

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资料清单及办理地点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投标保证金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捌仟伍佰元整(¥:8500元), 2021年8月13 日14:3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丰城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7)采用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银行电子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丰城市龙光中大道337号

联系方式:13707951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城市丰跃名城C-1808室

联系方式:0795-660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艳辉

电话:1370795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