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颍东区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 ||
| 行政区域 | 颍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4日 12: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敬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8-2706993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8-270699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骥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8-2706993 |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YD2021JC0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颍东区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2路灯安装工程产品要求及技术参数中“所投产品具有CCC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此条款删除,投标单位不在提供此证明文件。2.招标文件增加内容:根据建市函[2020] 1073号文件规定要求,如该项目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为异常低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对投标人提供的澄清、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报价合理性评审。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采购人。投标人未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数量要求的,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更正日期:2021年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9 时30分,现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9时00 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地址: 东区东湖路与东旭路交叉口南侧 50 米
联系方式: 0558-2706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骥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事处经三路欣苑小区
联系方式: 13956816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58-2706993、1395681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