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设管理部工程设计(市政)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32-00178
二、项目名称:2021年建设管理部工程设计(市政)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建设管理部工程设计(市政)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37号
中标(成交)金额:7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建设管理部工程设计(市政)
服务类
名称:C1003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2021年建设管理部工程设计(市政)。最终设计工作由服务期内若干个不同项目设计任务组成
服务要求:8.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方面履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辽宁省相关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8.2、设计单位应当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技术标准及规范(含设备技术规格)、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工程量计算底稿和电子文档等,供招标单位、主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查。在审查中,设计单位有义务对提出的审查意见提供补充资料、做出解释说明。 8.3、本项目全部内容按照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设计单位提交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含设备技术规格)、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文件应当能够满足公开招标的要求。 8.4、设计人要对工程主要工艺设备进行合理的设备选型、做出详细的技术及工艺要求,并须提供施工招标所需得设备技术要求、工艺、选型及设备清单,并应根据招标单位要求随时修正。
服务时间:二年并且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海宏、马秀波、张万宁、赵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建设管理部工程设计(市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计算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5373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2甲-1号
联系方式:024-31140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崇家
电 话:024311403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1年建设管理部工程设计(市政)0519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