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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河廊道基础绿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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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蒲河廊道基础绿地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9日 22: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杰、贲悦
项目联系电话024-23290002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6号C9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986356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2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290001
附件:
附件1蒲河廊道基础绿地建设磋商文件最终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蒲河廊道基础绿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4-09 至 2021-04-15
撰写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蒲河廊道基础绿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蒲河廊道基础绿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144
项目名称:蒲河廊道基础绿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52,442.72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10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具有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工程等营业范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lndx1202@163.com, 并电话确认。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中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6号C9座
联系方式: 024-89863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202-1)
联系方式: 024-23290001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贲悦
电  话: 024-2329000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