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109
项目名称: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0
-
高效氯氰菊酯 含量:3% 规格:500克/个,20个/箱 剂型:烟剂 数量:100箱
-
吡丙醚 含量:0.5% 规格:500克/袋,20袋/箱 剂型:颗粒剂 数量:90箱
-
氯菊酯·烯丙菊酯 含量:12%~17% 规格:1升/瓶,10瓶/箱 剂型:水乳剂 数量:50箱
-
高效氯氰菊酯·残杀威 含量:≧15% 规格:500克/瓶,20瓶/箱 剂型:悬浮剂 数量:110箱
-
呋虫胺 含量:≧0.5% 规格:500克/瓶,20瓶/箱 剂型:不限 数量:40箱
-
氟虫腈 含量:0.05% 规格:10克/袋,500袋/箱 剂型:杀虫饵粒 数量:50箱
-
溴鼠灵 含量:0.005% 规格:500克/袋,20袋/箱 剂型:蜡块 数量:500箱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和企业标准,并加盖厂家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报名时,须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准确的联系方式、邮箱。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太川巷3号
联系方式: 024-24323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026111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明
电 话: 024-8802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