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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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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行政区域南岗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6:34
评审专家名单马树林 王绍辉 杨永强 李兆焱 宋晋东
总中标金额¥1.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652610 15104553564
采购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451-86652610 15104553564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中标(成交)金额:0.2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0.4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中标(成交)金额:0.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承担我所委托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熟悉政策法规,能够提供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咨询,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提交文件进行审核,提醒、帮助用户规避风险,对招标程序和中标结果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4.承担设备招标代理的公司如有需要进行进口产品论证的,应协助我所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会,并配合完成其他相关事宜;
5.熟悉科研单位各类采购工作的专业特点,可以与我所专家形成良好沟通,指导标书撰写,并做好审核工作;
6.与行业专家有良好关系,能为我所采购提供一定的技术咨询服务;
7.代理机构应遵守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要求,执行采购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
8.信息发布要求:代理机构在受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工作时限一般要求
(1)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相应资料传回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
(2)答疑补遗阶段,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质疑并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答疑、补遗;
(3)评审(评标)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告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同时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和成交(中标)公告;
(4)档案整理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按规定整理完毕招标档案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
10.代理机构在承接代理业务时,应当依法与采购人签订书面代理委托合同,并按合同委托范围开展工作;
11.代理机构在履约其代理项目过程中发生重新招标的,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项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代理机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其代理的招标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3年(合同一年一签)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熟悉政策法规,能够提供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咨询,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提交文件进行审核,提醒、帮助用户规避风险,对招标程序和中标结果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4.承担设备招标代理的公司如有需要进行进口产品论证的,应协助我所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会,并配合完成其他相关事宜;
5.熟悉科研单位各类采购工作的专业特点,可以与我所专家形成良好沟通,指导标书撰写,并做好审核工作;
6.与行业专家有良好关系,能为我所采购提供一定的技术咨询服务;
7.代理机构应遵守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要求,执行采购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
8.信息发布要求:代理机构在受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工作时限一般要求
(1)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相应资料传回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
(2)答疑补遗阶段,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质疑并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答疑、补遗;
(3)评审(评标)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告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同时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和成交(中标)公告;
(4)档案整理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按规定整理完毕招标档案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
10.代理机构在承接代理业务时,应当依法与采购人签订书面代理委托合同,并按合同委托范围开展工作;
11.代理机构在履约其代理项目过程中发生重新招标的,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项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代理机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其代理的招标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承担我所委托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熟悉政策法规,能够提供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咨询,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提交文件进行审核,提醒、帮助用户规避风险,对招标程序和中标结果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4.承担设备招标代理的公司如有需要进行进口产品论证的,应协助我所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会,并配合完成其他相关事宜;
5.熟悉科研单位各类采购工作的专业特点,可以与我所专家形成良好沟通,指导标书撰写,并做好审核工作;
6.与行业专家有良好关系,能为我所采购提供一定的技术咨询服务;
7.代理机构应遵守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要求,执行采购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
8.信息发布要求:代理机构在受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工作时限一般要求
(1)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相应资料传回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
(2)答疑补遗阶段,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质疑并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答疑、补遗;
(3)评审(评标)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告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同时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和成交(中标)公告;
(4)档案整理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按规定整理完毕招标档案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
10.代理机构在承接代理业务时,应当依法与采购人签订书面代理委托合同,并按合同委托范围开展工作;
11.代理机构在履约其代理项目过程中发生重新招标的,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项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代理机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其代理的招标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3年(合同一年一签)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熟悉政策法规,能够提供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咨询,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提交文件进行审核,提醒、帮助用户规避风险,对招标程序和中标结果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4.承担设备招标代理的公司如有需要进行进口产品论证的,应协助我所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会,并配合完成其他相关事宜;
5.熟悉科研单位各类采购工作的专业特点,可以与我所专家形成良好沟通,指导标书撰写,并做好审核工作;
6.与行业专家有良好关系,能为我所采购提供一定的技术咨询服务;
7.代理机构应遵守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要求,执行采购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
8.信息发布要求:代理机构在受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工作时限一般要求
(1)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相应资料传回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
(2)答疑补遗阶段,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质疑并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答疑、补遗;
(3)评审(评标)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告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同时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和成交(中标)公告;
(4)档案整理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按规定整理完毕招标档案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
10.代理机构在承接代理业务时,应当依法与采购人签订书面代理委托合同,并按合同委托范围开展工作;
11.代理机构在履约其代理项目过程中发生重新招标的,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项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代理机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其代理的招标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承担我所委托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熟悉政策法规,能够提供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咨询,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提交文件进行审核,提醒、帮助用户规避风险,对招标程序和中标结果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4.承担设备招标代理的公司如有需要进行进口产品论证的,应协助我所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会,并配合完成其他相关事宜;
5.熟悉科研单位各类采购工作的专业特点,可以与我所专家形成良好沟通,指导标书撰写,并做好审核工作;
6.与行业专家有良好关系,能为我所采购提供一定的技术咨询服务;
7.代理机构应遵守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要求,执行采购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
8.信息发布要求:代理机构在受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工作时限一般要求
(1)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相应资料传回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
(2)答疑补遗阶段,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质疑并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答疑、补遗;
(3)评审(评标)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告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同时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和成交(中标)公告;
(4)档案整理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按规定整理完毕招标档案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
10.代理机构在承接代理业务时,应当依法与采购人签订书面代理委托合同,并按合同委托范围开展工作;
11.代理机构在履约其代理项目过程中发生重新招标的,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项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代理机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其代理的招标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3年(合同一年一签)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熟悉政策法规,能够提供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咨询,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提交文件进行审核,提醒、帮助用户规避风险,对招标程序和中标结果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4.承担设备招标代理的公司如有需要进行进口产品论证的,应协助我所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会,并配合完成其他相关事宜;
5.熟悉科研单位各类采购工作的专业特点,可以与我所专家形成良好沟通,指导标书撰写,并做好审核工作;
6.与行业专家有良好关系,能为我所采购提供一定的技术咨询服务;
7.代理机构应遵守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要求,执行采购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
8.信息发布要求:代理机构在受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工作时限一般要求
(1)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相应资料传回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
(2)答疑补遗阶段,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质疑并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答疑、补遗;
(3)评审(评标)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告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同时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和成交(中标)公告;
(4)档案整理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按规定整理完毕招标档案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
10.代理机构在承接代理业务时,应当依法与采购人签订书面代理委托合同,并按合同委托范围开展工作;
11.代理机构在履约其代理项目过程中发生重新招标的,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项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代理机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其代理的招标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树林 王绍辉 杨永强 李兆焱 宋晋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针对小额项目(指货物和服务项目委托金额3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委托金额50万元以下)采取基础底价费用收取;除上述小额项目以外的项目,采取浮动报价费用收取,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基数,投标人在此基数上优惠后占基数的百分比为该投标人的浮动报价。报价明细如下: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础底价0.25万元,浮动报价40%;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础底价0.40万元,浮动报价60%;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基础底价0.50万元,浮动报价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451-86652610 1510455356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451-86652610 15104553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