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洛浦县民政局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民政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5日 23: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泽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7827813 |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民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洛浦县和田路36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66222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782781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ZB-LPX-2021-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民政局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洛浦县民政局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包一) | 1.货物采购清单:需求一览表中“2.煤炭需运至甲方单位指定集散点”. | 1.货物采购清单:需求一览表中“2.煤炭需运至甲方单位指定集散点(距离洛浦县10公里以内(包含10公里)的乡、镇、村的指定地点)”。 2.供应商在中标后所供得块煤不得低于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的煤质检验报告中的块煤。 |
| 2 | 洛浦县民政局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包二) | 1.货物采购清单:需求一览表中“2.煤炭需运至甲方单位指定集散点”。 | 1.货物采购清单:需求一览表中“2.煤炭需运至甲方单位指定集散点(距离洛浦县10至20公里以内(包括20公里)的乡、镇、村的指定地点)”。 2.供应商在中标后所供得块煤不得低于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的煤质检验报告中的块煤。 |
| 3 | 洛浦县民政局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包三) | 1.货物采购清单:需求一览表中“2.煤炭需运至甲方单位指定集散点”。 | 1.货物采购清单:需求一览表中“2.煤炭需运至甲方单位指定集散点(距离洛浦县30公里以外(包括30公里)的乡、镇、村的指定地点)”。 2.供应商在中标后所供得块煤不得低于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的煤质检验报告中的块煤。 |
| 4 | 招标文件 | 原有招标文件作废 | 以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留意采购人(采购代理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以及与之有关的文本文件,并及时按采购人(采购代理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通知发布的渠道获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无须回签确认收到的函。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发布渠道的网站下载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包括开标时间、地点的变更等)通知的,视同已收到。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民政局
地 址:洛浦县和田路367号
联系方式:0903-6622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楼
联系方式:0903-7827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红燕
电 话:0903-782781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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