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招投标采购信息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8: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项目联系电话0915-318991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洪宇0915-383103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倩0915-3189913
附件:
附件1019市国税食材公告-修改.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1-AK-01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1,900,000.00元(服务期一年)。项目概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家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承接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日常食材采购和配送工作。项目用途: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3.3、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2020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3.5、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至 2021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书(介绍信)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联系方式:贾洪宇0915-383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徐倩0915-3189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 话:  0915-318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