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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经开区危废(管网污泥)处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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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危废(管网污泥)处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行政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1日 22:0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4-25373439
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024-2537343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巍岩02431918388

项目概况

经开区危废(管网污泥)处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20210621001

项目名称:经开区危废(管网污泥)处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竟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3)提供至少一辆车及司机、押运员资料(包括《驾驶证》、《押运证》、运输车辆 GPS 定位安装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至 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4楼西侧会议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4楼西侧会议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经开区危废(管网污泥)处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危废(管网污泥)处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XY20210621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20210621001

项目名称:经开区危废(管网污泥)处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1年12月3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1)资质要求: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3)提供至少一辆车及司机、押运员资料(包括《驾驶证》、《押运证》、运输车辆 GPS 定位安装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4楼西侧会议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4楼西侧会议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法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供);4.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5.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 6.提供至少一辆车及司机、押运员资料(包括《驾驶证》、《押运证》、运输车辆 GPS 定位安装证明);7.中标人在污泥转运过程应做到全程监管监督。应在污泥出场,转运,入场、入库环节提供录像影像资料备查。8.投标人应编制充分有效的现场、转运、处置服务方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5373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33

邮箱地址:1014737665@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巍岩

电 话:024-31918388-3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张工024-25373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刘巍岩02431918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24-2537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