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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阳大桥、吉水大桥通航安全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采购项目【赣安泰政采字2021-28号】变更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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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阳大桥、吉水大桥通航安全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吉水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吉水县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1:22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9日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清平
项目联系电话18279641636
采购单位吉水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吉水县龙华中大道499号(吉水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79438632
代理机构名称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8号玖隆财贸大厦1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6-8258616

关于吉阳大桥、吉水大桥通航安全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采购项目【赣安泰政采字2021-28号】变更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21-2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阳大桥、吉水大桥通航安全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公告中第七项第4点:4.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4.1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23号令及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佩戴口罩提前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查验《疫情期间行程查询码》及赣通码或健康码后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外省入赣或近期有出省记录的投标人员一律需持7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禁止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现变更为:吉安市以外或出过吉安市的供应商进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参加投标一律需持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禁止入场。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水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吉水县龙华中大道499号(吉水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18079438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8号玖隆财贸大厦1503

联系方式:0796-825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清平

电话:1827964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