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3日 18:42 |
| 评审专家名单 | 梁继东、张栋良、段宇峰、王飞、朱红、吴江(采购人代表)、陈惊云(采购人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1146.95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明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2982105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周弘0991-26811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 ||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1ZF168(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1ZF16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
中标(成交)金额:948600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
中标(成交)金额:198350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包:电子税务局升级改造项目 | 新增终止网签三方协议、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定期定额户申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纳税信用修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申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汇总报送申请等32个功能;优化发票票种核定、代开发票作废、发票缴销、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变更及终止、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等15项功能。 | 2021年,新疆税务局将按照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标准要求,遵循“以业务创新为引领、以电子办税为手段、以数据驱动为主线、以技术支撑为保障”的整体思路,紧跟征管规范和纳服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新疆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优化。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电子税务局升级改造工作。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包:社保项目本地化改造三期项目 | (1)进行系统相关功能改造、优化及关联性联调工作等,确保已知风险点堵漏工作做到实处。 (2)缴费人端软件优化改造,提升税务服务水平,根据总局社保标准版系统标准规范,开展应用系统功能梳理及需求分析,优化缴费人端软件,做好系统与软件间的测试和联调工作,保障系统平稳运行。 (3)根据总局的人群划转部署,做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群的数据准备,以数据驱动,促进社保费征收体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费改政策,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信息化支撑。 | 基于自治区目前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实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新疆需对接两套省级社保系统的特殊情况,为做好参保企业、参保人社保缴费工作,为提升社保征收效率,增加参保企、参保人的操作便利性,在保证缴费人满意度的前提下,让社会保险费征管业务能顺利、平稳完成社保征收各项工作。以满足总局对于社保征收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上线各项工作,特建立本项目。 | 2021年9月1日前提供正式版本。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继东、张栋良、段宇峰、王飞、朱红、吴江(采购人代表)、陈惊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3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853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周弘0991-2681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婷
电 话: 0991-2982105